|            木片檢驗規(guī)定
     
(文件編號)
     
一、	進廠木片取樣規(guī)定
     
1、	木片取樣由物資采購部專人負責,在卸車過程中取樣。
     
2、	每車取十個點樣做為本車木片的木樣。
     
3、	取樣的位置要具有代表性,每車的上、中、下層,前后和左右都要取到。
     
4、	每車的木樣由取樣人注明木片種類、貨源、車號、日期、編號等信息送到技術(shù)質(zhì)量部進行木樣檢驗。
     
5、	取下層點樣時,要從車的底部取樣,不能人為地漏取小料。
     
6、	取樣過程中,注意查看該車木片的干濕情況,如果干濕分明,全部抽取濕片作為該車木片樣。
     
二、	木片運輸皮帶取樣規(guī)定
     
1、	由技術(shù)質(zhì)量部的原輔材料檢驗員取樣,取樣位置為皮帶下料口。
     
2、	每班取兩次,間隔4小時取樣一次。
     
3、	檢測項目為“形態(tài)合格率”、“楊木比例”、“相對含水率”、“樹皮含量”等。
     
4、	當班計算上一班兩次取樣的平均相對含水率,公式如下:
     
W%相對/班=(Q1水+Q2水)/(Q1濕+Q2濕)*100%
     
5、	當班計算出的相對含水率作為本班所用木片絕干噸計算的依據(jù),由當班原輔材料檢驗員填入《木片消耗報表》中,并在
     
“填表人”后面寫上本人姓名。該表在當班下班前一小時送到削片崗。
     
     
本規(guī)定從     年  月  日開始執(zhí)行。
     
     
     
技術(shù)質(zhì)量部
     
年  月  日
 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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